5月24日发布研报称,出台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。
研报指出,房地产税改革的一些核心原则是明确的,如给予合理免征面积、免征套数,并确定一个比较恰当、社会可承受、调控有效果的真实年化税率。这种真实年化税率,既要考虑名义税率的因素,也要考虑评估指导价和实际房价,以及应纳税金额抵扣等因素。
研报称,存量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先决条件。房改推进至今,绝大多数城市的非商品化住房占比已经不高。但更重要的客观条件是房屋供给较为充裕,房地产税不至于转嫁为租金持续上涨,成为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。这个客观条件目前也已经成熟了。
研报认为,房地产税改革的核心目标不是构建地方主体财政收入来源,不是替代土地出让金。房地产税可以适当增加持有房屋的机会成本,适当增加二手房供给,遏制房价过快上涨。
研报猜测,房地产税将主要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,试点推广。2019年以来房价上涨越快,绝对房价水平越高的地区,房地产税先行试点的可能性就越大。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,不会跨区域计算房屋持有套数和人均住房面积,否则将导致市场热度进一步向核心区域收敛。广阔的三四线城市目前并不适合探讨出台房地产税。